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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联络处关于“后续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2 访问次数:2579
静安区各经纪企业:
    《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执业经纪人每两年应当参加一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顺延五年。
    根据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的安排,2010年度的经纪人后续教育培训(今年培训费用由联络处承担)从今年2季度开始,为便于安排,请在静安区注册的执业经纪人速到联络处报名。
    联络处地址:昌平路88弄35号104室(从昌化路400弄进,门庭上有“工商行政管理”字样);
    联系人:张伟中、吴老师、张晨;
    联系电话:62762597(传真)
    公交:19、23、36、54、68、76、112、113、506、73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