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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执业经纪协会简报2011第1期
发布时间:2011-01-14 访问次数:3128

上海市执业经纪协会简报

                                                                 2011第1期

                              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秘书处编                                         2011年1月13日

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  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

    为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顺利完成在本市46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602名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针对近期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过快的情况,协会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促进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的文件精神。认识到,农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稳定物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意愿的迫切需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物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履行职能,制定方案
    根据市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协会结合工作及时制订了《关于2010年上海市农村经纪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并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进行布置,突出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要在各工商分局领导下做好工作,并配合市场科(处)形成工作合力,针对辖区市场的特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制。为便于基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协会印制了《本市46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览表》下发给12个区(县)联络处和协会,以方便工作人员将报名登记工作延伸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方便农民。同时针对农民的现状,协会特事特办,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对已在所属46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从事农副产品的营销人员,及时予以资格确认。为扶植、培育发展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经纪人,协会开设绿色通道,免收农村经纪人报名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会员费等,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三、考培结合,重在应用
    考虑到农村经纪人在我国经济中是一支新生力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纪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掌握信息量少、法律意识不强、履行合同能力弱等问题,协会对原讲义重新作了调整,使讲义力求体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继承与吸收相结合,即为一册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农村经纪人普及读物。加大考前培训力度,尤其对《经纪人管理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法律制度》课程的培训,均由各工商分局部门负责人上课,集中授课时间不低于4小时,以提高农村经纪人进入经纪行业的执业能力,使考前培训成为“确认执业资格、确认法律地位、使其合法化”的重要抓手,学员们普遍表示满意。
    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要求,原计划在本市46家农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培育发展500名农产品经纪人工作,经过市工商局和协会的共同努力,已完成602名,超额完成20.4%,对已经取得农村经纪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引导和指导其进行经纪人备案和执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