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经纪人协会 金山区联络处) 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广大农村经济领域,为促成他人进行涉农交易而从事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他们将零散的农产品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集中组织起来,实现与市场的衔接,使农产品实现销售,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能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衔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农民增收。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农村经纪人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一、农村经纪人的积极作用 1、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 农村经纪人在不断把农民生产的产品引向市场的同时,也不断把市场需求、最新信息、先进的种植养殖方法及时输送给农户;而农民也有了解市场需求和市场行情的愿望,在相互接触的过程中逐渐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不少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通过与经纪人的接触,有了产品的宣传意识、商标品牌意识、有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食品专业知识,农民的市场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有的农民已发展为当地特色农业生产的带头人。 2、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建立了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通道,使传统的农产品生产与市场之间有了快速的连接,打破了传统封闭型的农业生产与现代开放的市场之间的壁垒,使小生产和大市场形成了有效的对接,解决了农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后顾之忧,使农民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于农业生产中,大大减少了生产的风险,增加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3、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一方面要立足于农产品的生产,农民生产什么,他们才能经纪什么。通过他们的经纪活动,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引导了市场消费。另一方面,受利益的趋动,他们又必须牢牢把握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将市场的需求信息不断反馈给农户,促使农民根据这些信息不断调整自己的生产品种,以获取更大的收益。通过这些农业经纪人的作用,使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与农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了有机结合。 4、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 5、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科技化、农业产业化等方方面面的整体提升。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处理和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不高的一个最为有效的举措。而农村经纪人不但对农业产业化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外,还在农业科技,农产品深加工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见,农业经纪人对农业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也无疑是巨大的。 6、促进了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平稳 农村经纪人在平抑农副产品价格波动中也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据调查,崇明县向化镇、中兴镇、陈家镇农户在每年的秋冬季节都有种植花椰菜或大白菜的习惯,由于无法预测市场供需情况,总有不少农户因没有种植适当的品种,而导致自己的收入遭到极大的损失。但即使在产品收购价很低的情况下,市场中相关品种的菜价并没有得到明显地下降;而在相关产品明显“需大于供”时,市场上菜价上升的幅度却远高于收购价上升的幅度,其中的利润空间都被中间经销商层层盘剥了。如若由村业经纪人发挥自身对接市场的优势,采用“农业订单”的形式,根据市场需求,提前确定订单需求,在确定的预期收益下,将极大地保护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维护了农户的利益,同时也确保了市场价格的平稳。 二、目前农村经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经纪人为农村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与广大农村群众的愿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1、农村经纪人综合素质不高。目前农村经纪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的经纪人甚至连撰写合同都有困难,更不用说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来获取信息、把握市场;有的法律意识淡漠,市场意识不强,有少数经纪人无视商业信用和职业道德,形成价格垄断,坑农、害农、损农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农村经纪人缺少长期从业打算,受到小富即安、求稳怕变的传统观念束缚,存在亏一笔钱就不干了的心理,因此在经营中存在短期行为,缺乏把经纪业务作为终身事业的打算。 2、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村经纪人“单打一”模式多,个体营销多,分工协作、联合少;农产品的流通范围本地营销多,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少;传统手段营销多,网上订货和电子商务少;收购农副产品的多,从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中介服务的少;大多数农村经纪人组织没有统一的经纪人协会、没有完整的章程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有些经纪人没有登记注册,没有合法的身份地位,在经纪活动中受到各种限制,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很难以合法的身份解决。 3、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表现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覆盖面窄,产业化链条短,规模小,带动力弱,运销成本较大,效率不高,机制不健全以及内部利益分配、与生产的连接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与农户、市场及政府之间的关系有待改进。农村经纪人运用法律、法规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主要是农户素质、产品价格、市场环境、企业信誉四者之间不能统一,甚至出现矛盾,极易造成农产品市场的混乱局面。 4、经纪活动存在信息不灵,资金不足的问题。一些经纪人对本地生产状况掌握不足,对外部市场了解不透,在营销过程中,往往各自为政把眼光盯着某一销售地点,更远更大的市场往往无暇顾及,有时还相互封锁各自获得的市场信息。国家和地方对于大中型企业都采取一系统的资金扶持政策,资金渠道多,总量大,但是对于农村经纪大户,其收购资金主要靠自己筹集,一些经纪企业为扩大规模在资金紧缺时被迫采用民间高息融资。 5、营销环境不够宽松。由于对农村经纪人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村经纪人社会地位和知名度低。经纪人和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是自发形成的,缺少政府的有效支持和引导,许多经纪人感到没有明确的鼓励发展优惠政策,缺少应有的社会地位。部分干部和群众只看到他们低进高出赚钱的一面,对他们中绝大多数靠辛勤劳动致富、靠诚信服务致富、为促进流通发挥积极作用的一面认识不足。 三、农村经纪人在目前条件下发展的趋势 当前,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要符合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律,扶持新型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适应形势发展,利用高科技信息手段,加强营销宣传,抢占市场先机。 1、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调整农村经纪人执业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劳动力经纪人、农业科技经纪人、市场信息经纪人等新型农村经纪人,使其成为当前农村经纪人发展的主要方向。 目前,农村经纪人执业经纪内容从对象上分类可分为商品流通经纪,生产科技、市场信息、人才经纪等。过去我们重视的是农村经纪人连接市场的作用,着重发挥农村经纪人销售农产品的能力,而从农业现代化、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我们还要发挥农村经纪人将重要商品品种引进来,将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方式、生产工艺要求引进来,将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出去的作用,形成农业现代化、高效化。而且从本地农村经纪人的发展现状来说,在农村经纪人商品流通经纪无法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应该着重加强其他方面的经纪人的培育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符合“科技兴农”,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趋势,同时其作用的发挥大有空间。 2、借用新型信息传播技术与新媒介,拓宽经纪人的经纪渠道。农村经纪人必须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打开无形市场。互联网上的市场非常庞大,蕴含了巨大的商机和信息。农村经纪人紧紧依靠原有的渠道,还无法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必须在互联网上建立起属于自身的经纪网站,起到宣传与对接市场的作用。 四、发展新型农村经纪人的有效途径 培育发展新型农村经纪人是要在培育一般经纪人的基础上,通过培育新经纪业务内容的经纪人和新组织形式的经纪人,走出经纪人发展的困境,进一步发挥“经纪活农”的功效。 (一)培育发展经纪人队伍 1、充实经纪人队伍。调整选拔标准,适当降低农村职业经纪人的准入标准,将一些由于文化程度偏低,但是实际从事农业经纪活动的个人或组织纳入到农村经纪人的管理之中。如在经纪人资质的认定的过程中,减少文化测试的比重,相应通过增加面试的方式,全面考察参考对象掌握经纪人知识及法规的情况,力争使擅长经纪的“能人”迅速成为具备资质的经纪人;同时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力度,对农民申请办理从事农副产品经纪活动相关证照的,开辟绿色登记通道,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其他费用,对农户季节性经纪行为只实行备案制度,减少经纪人的从业成本。 2、营造发展经纪人的氛围。要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和中介组织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以及通过新兴的信息传输渠道“微博”,将经纪人的作用、地位,经纪人注册登记的制度等情况宣传到乡镇、农村,突出宣传农村经纪人在助农增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经纪人发展的社会氛围。 3、围绕“订单农业”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受阻必然会使给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带来阻碍,农业产业化的迅速发展必然会推动农村经纪人的迅猛发展。因此要指导农村经纪人找准市场销路,并采取“农业订单”的方式稳定产销关系,确保各方利益,工商部门适时结合“合同帮农”、示范合同文本推广的工作,指导农村经纪人签订“农业订单”,提高经纪人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4、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展经纪人行业协会,为经纪人提供指导与相关服务,引导经纪人规范经营。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扶持,行业自律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加入行业组织或协会,使其成为行业管理协会中的主体,提高经纪人的组织化程度;发挥经纪人协会的自律作用,按照“自愿、互助、合作”的原则,把经纪人组织起来,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诚信经营的轨道;为辖区经纪人建立相应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建立权威网站的形式,及时发布“供给、需求”信息,开拓农业经纪人的发展之路。 5、政府引导,多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发展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因此,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必须与其他行政部门,如工商行政部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管理等部门,建立起共同支持农村经纪人发展壮大的机制,以及政策制定的协商制度,发挥出整体合力,使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走上快速的轨道。 (二)探索适合经纪人发展组织形式,支持经纪人队伍发展壮大 1、进一步支持农村经纪人牵头创办产销联合体、农业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户走互助联合发展之路,形成“市场+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模式,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质量要求,形成“小规模、大群体”的生产基地,建立互利互惠稳定的供需关系,使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继续发挥出“经纪活农”的功效。 2、探讨农村经纪人与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外农户的三方合作机制。农村经纪人拥有较大的客户群与稳定的销售渠道,但缺乏种养殖基地与相应的技术,而农户专业合作社拥有丰富的社员种养殖基地优势与技术优势,但销售环节不一定擅长。这一矛盾的存在使得两者存在合作的有利条件。通过对农户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有针对性地牵线搭桥,适时将农村经纪人引入农户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村经纪人与合作社携手联营,共谋发展,使农村经纪人成为合作社的代言人,从而有效发挥农村经纪人的客户资源优势,拓展销售渠道,形成经纪人与合作社的良性互动局面。崇明县工商部门创新的“农户专业合作联社”这一市场主体的概念,则正好满足了由经纪人或经纪公司牵头,将产品相近的数个合作社统一为一个整体的要求,增强了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市场谈判的能力。 通过发展农村经纪人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其他农户三方主体的合作模式,形成“市场+经纪人+合作社+社内农户+社外农户”的模式,在保障经纪人能够开展经纪业务的同时,也解决了其他农户相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 3、培育发展经纪人公司、经纪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纪人合作组织,改变经纪人各自为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和执业水平不高的不利因素,将零散分布的营销力量予以整合,打造一个相对统一的农产品营销主渠道和相关经纪服务,增强市场的议价能力。在崇明县工商部门的大力培育与支持下,本市首家农业经纪人合作社——上海绿华农业经纪专业合作社于2011年2月份成立,为今后农业经纪人的发展提供了借鉴之路。 |